为更好地满足同学们对学习环境的需求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图书馆为我院师生打造了可容纳100人的学习自修室(室内配备有2台冬季取暖空调),现就开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开放地点
图书馆负一楼18B101室
二、开放时间
周一至周日8:30——22:00 节假日正常开放
三、使用规则
(一)自修室座席分配实行“先到先得”,读者按照入馆顺序自主选择。
(二)禁止占座。自修室座位随来随用,一人一座,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。每日闭馆前请自觉带走个人物品。闭馆前如有占座或遗留物品将被清理至图书馆负一楼服务台,占座者或遗留者自行领取,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,图书馆不代为保管任何物品。一月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进行统一处理。
(三)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、门窗等处乱刻、乱写、乱画、乱贴;不得擅自挪动自修室桌椅;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(四)节约用电,“不开长明灯,不开无人空调”,最后一位离开自修室的学生要关闭空调、灯、门窗等。馆内安保人员随时巡查,及时关闭空调、灯、门窗。
(五)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,禁止在自修室内进食,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;不得在自修室发放广告等宣传品。
(六)为保证自修室用电安全,不得私自拉接电线、插座,严禁使用取暖器、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,以免造成线路损坏影响后续使用。
(七)自觉维持自修室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,不在自修室使用手机通话,自习时手机调成振动,接电话时自觉到室外接听。
(八)图书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严禁吸烟。
(九)讲究文明礼仪,遵守社会公德,衣冠整洁,禁止卧躺行为,保持同学之间文明交往尺度。
(十)违反上述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(十一)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